先行区域的责任意识

[日期:2008-03-11] 来源:北方经济时报  作者: [字体: ]

    “经济特区、上海浦东新区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推进。”这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,体现了中央政府实施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。“这些重大举措,促进了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。”
    这体现出了中央政府对于先行区域的价值认可,但需要看到的是先行区域同样责任重大,换成更为简单的语言是:先行区域承担着国家任务。在现今的经济条件下,这些先行区域需要承担综合解决市场经济深层次问题的任务,实施制度创新。唯有这样,先行区域才能完成中央政府实施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。否则区域经济就会陷入争资金争项目的老路上,甚至会加剧这种竞争。
    具体到滨海新区,其承担的责任并不轻。“环渤海经济圈被认为是我国继珠三角、长三角之后,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。而天津被冀望为该地区的龙头,十七大之后,关于天津的战略意图更为明确:强力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,将之打造为环渤海经济圈的龙头,从而带动华北、东北等中国北方地区的现代化。”对于国家给天津的定位,有学者解读其背后内涵是“做增量而非存量”,以期破解环渤海在实践层面的困局。
    “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,决定天津的前途命运,牵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全盘,关系全国发展的大局。”在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这样表述。这体现出了天津滨海新区对于自身责任的充分认识。可以说,“进一步发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先行先试作用”是摆在天津面前的一道考题。
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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