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建环渤海地区金融担保网络 更好地为区域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服务

[日期:2006-04-14] 来源:  作者:赵长庆 [字体: ]

   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,民营经济在全国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。日益庞大的民间资金正逐步向民间资本转化,我国的社会资本总量也因此而大幅度增长。在国家的倡导和民间的推动下,民间资本不能进入金融领域的坚冰已被打破。为了发掘外资和民间资本的潜力,各级政府近几年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和措施。如《国办发[2005]36号文件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引进境外投资的服务体系。鼓励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方式注资担保机构,有针对性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、信息咨询和法律支援等服务。”天津市委市政府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》(津党发[2003]5号)中指出:“多途径扩大个体私营企业融资渠道,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、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。选择一批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好、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型私营企业为发起人,通过募集资金或参股的方式建立商业化、行业性较强的信用担保组织。”
    正是在这样的新形势下,在环渤海企业合作促进会的建议、倡导下,环海联合投资(集团)公司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号召,以其为主体,创办了全国第一个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批准成立的跨区域的“环海担保有限公司”。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,总部设在天津市。
    为了更好地为环渤海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,环海担保(控股)有限公司将在环渤海市长联席会的指导下,依靠环渤海企业合作促进会的协调和各成员市政府的支持,拟在各成员市设立子公司、分公司、合作公司,吸收环渤海地区优秀企业加盟,共同秉承“诚信至上、以人为本、规范运作、理性投资、控制风险、开拓创新”的经营宗旨,构建服务于整个环渤海地区的金融信用担保体系。
    在整个环渤海区域建立联合担保网络,具有如下优势:
    一、可以放大担保公司总体资金规模,克服各城市担保公司规模小、信用准备金不足的困境,从而加速各地担保公司的成长,也能更充分地满足各地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。
    二、能够有效化解或减小担保业务中的风险。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因素,如何化解资金风险和信用风险,已成为担保行业亟待解决的最大问题。环渤海地区联合担保体系的建立,能够最大限度地化解此类风险。客户资讯共享、重大项目联合担保、风险项目联保、分保、再保等方式的灵活应用,将使联合担保体的各成员单位具备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能力。
    三、能够有效帮助环渤海中小企业解决物资流通环节的信用瓶颈问题。长期以来,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、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因素,其企业信用长期缺失,致使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常因此而导致业务搁浅。通过遍及环渤海地区的信用担保网络,对交易双方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,为其正当的经营业务进行偿付担保,将极大地推动本地区的物资流通,并可进一步解决解决该地区物资流通中的资金拖欠问题。逐步在环渤海地区建立系统的保理业务。
    环海担保(控股)有限公司在筹建过程中,健全了内部工作机构,明确了为环渤海中小企业服务的经营方向,建立了法人管理方式,构建了平等的股东治理结构;制定了由监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稽核审计制度,为向市场化、股份制担保公司过渡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    在筹建过程中,与相关的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审计师事务所、风险投资公司、国有银行、商业和股份制银行等有业务关联的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公司发展具有了良好的外部资源环境。我们坚信,在环渤海市长联席会办公室和环渤海企业合作促进会的指导、帮助下环渤海地区担保网络体系一定会尽快建立起来,为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合作与成长做出更大贡献。
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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